眼睛骨折算工伤吗?该怎么获得赔偿?


眼睛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眼睛骨折是在上述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发生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要是认定为工伤了,赔偿方面是这样的:首先是医疗费用,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以及康复期间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畴。这包括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中发生的所有与工伤有关的门急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费用以及从工伤发生当日起七天内的住院费用(遵循就近抢救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产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费用);因公出差等在国内本统筹区以外所产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和住院治疗费用。 此外,还有其他赔偿项目。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金额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 。像七级伤残可以领取到相当于13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八级伤残可以领取到相当于11个月的个人工资的补助。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需要生活护理,还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具体的赔偿流程,首先单位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当地工伤管理部门,或者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并上报审批。之后就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等。 相关概念: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筹划保险费用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工伤保险政策、待遇等相对统一。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职工因工伤而导致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