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流动人口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都属于流动人口,在外地生活。最近感情出了问题,考虑离婚。但不太清楚像我们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在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法院一般依据什么来做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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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准予离婚。法院会审查你们婚姻的实际状况,看感情是否真的无法挽回。 其次,在财产分配方面,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应平均分割 。不过要是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明显更大,或者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实力、对家庭的付出多少、婚后财产变化等因素,按照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和女方的利益等原则进行分配。要是之前签过财产协议或者有别的约定,也会作为判决参考。 然后是子女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归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双方先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尊重子女的意见,由法院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则是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实际需求来确定,确保孩子生活和学习不受影响。 此外,在管辖法院方面,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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