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
我家房子遭遇了强制拆迁,现在我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不太清楚强制拆迁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从强拆发生到现在有没有超过这个时间限制,想了解一下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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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当事人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对于强制拆迁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是直接针对强制拆迁这个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一般要在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比如,政府部门在某一天对你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从你知道这一情况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要去法院起诉。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你对强拆行为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你收到这个决定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要在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提醒大家,一旦遭遇强制拆迁,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尽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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