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迫交易罪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过别人强迫我交易的情况,当时没敢声张。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可又担心时间太久了。我就想了解下,强迫交易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这情况还能去追究对方责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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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迫交易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强迫交易罪追诉时效期限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用暴力或者吓唬的方式,让你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买卖或者接受服务,而且这种情况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强迫交易罪。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强迫交易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来看,如果强迫交易的情节严重,但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为五年。也就是说,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的五年内,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要是强迫交易的情节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此时追诉时效则为十年。即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的十年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追诉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如果你有相关遭遇,认为可能涉及强迫交易罪,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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