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涉外企业工作,最近和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但公司涉及到境外业务,我不太清楚这种涉外的劳动争议该由哪个地方的哪个机构来管,是国内的劳动部门还是可能涉及境外的相关机构呢?想了解一下涉外劳动争议管辖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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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劳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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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是指在涉及到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定由哪个机构来处理该争议的规则。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涉外劳动争议。简单来说,涉外劳动争议就是在劳动法律关系里,有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等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比如,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与中国员工产生的劳动纠纷,或者中国员工被派往国外工作后和国内企业的劳动争议等,都属于涉外劳动争议。 在我国,涉外劳动争议管辖主要依据属地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涉外劳动争议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那么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有管辖权。比如,外国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与中国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员工的工作地点在中国,那么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可以受理该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履行地与劳动者的工作实际联系更为紧密,方便劳动者维权。比如,员工在北京工作,但公司注册地在上海,那么员工可以选择向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外,如果涉及到跨国劳动派遣的情况,《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有相关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外劳动争议进入到诉讼阶段,同样遵循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原则,即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涉外劳动争议管辖主要是遵循属地原则,以方便劳动者维权和实际案件的处理。劳动者在遇到涉外劳动争议时,要清楚自己可以选择的管辖机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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