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久?
我涉及了一起涉外的经济纠纷案件,现在已经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方却一直不履行义务。我想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清楚在涉外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担心错过时间无法保障自己权益,所以想了解一下时效具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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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两年。简单来说,这个时效就是你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有效时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间的计算方式分几种情况: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那么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要是法律文书规定是分期履行的,那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那就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同时,这个时效还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比如在时效进行期间,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就可能导致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使你无法行使申请执行的权利,时效就可能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另外,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这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防止执行程序拖延。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就是在时效进行过程中,因为一些特定事由的发生,导致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这些事由结束后,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时效进行到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某些法定事由的发生,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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