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后不想要了可以送到福利院吗?
我刚生下孩子,但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实在没办法抚养。我想知道能不能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呢?这样做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呀?我心里很纠结也很着急,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法律层面,孩子出生后父母不想要就送福利院,这不是随意可行的行为。我们先来了解下关于监护和抚养义务的概念。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抚养义务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所需、教育等方面支持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意味着,从孩子出生那一刻起,父母就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孩子的成长。所以,一般情况下,父母不能因为自己不想要孩子就将其送到福利院。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将孩子送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如果父母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比如重大疾病、经济极度困难等导致无力抚养子女,在经过法定程序后,是可以送养孩子的。而福利院属于儿童福利机构,如果父母符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可通过法定送养程序将孩子送到福利院。 送养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并且送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所以,不能私自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总之,送养孩子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