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是适用免抵退税还是免退税?
我经营着一家外贸企业,在税务处理方面一直很困惑。不清楚我们企业到底是适用免抵退税政策,还是免退税政策。这两种政策感觉很复杂,也不知道哪种更适合我们,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适用情况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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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免抵退税”和“免退税”这两个概念。“免抵退税”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退税”则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税同样是指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退”税是指退还出口货物在以前各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退税办法。 所以,判断外贸企业适用哪种政策,关键在于企业的性质。如果是不具备生产能力的纯粹外贸企业,一般适用免退税政策;而如果企业具有生产能力,出口自产货物等情况,就适用免抵退税政策。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适用税收政策,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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