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医鉴定是自己去还是怎样?
我遇到了一些需要做法医鉴定的事情,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是可以自己直接去鉴定机构,还是有其他的流程呢?我完全不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准备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做法医鉴定的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尸体、活体和物证等进行检验分析的活动,它对于查明案件真相、确定责任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己去做法医鉴定。比如在一些民事纠纷中,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为了确定自己的损伤程度、后续治疗费用等,可以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这意味着当事人自己去做鉴定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确保鉴定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刑事案件中,法医鉴定通常是由司法机关委托进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这是因为刑事案件涉及到国家的司法秩序和公共利益,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可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伤害案件中的伤情鉴定、死亡案件中的死因鉴定等,指派或聘请法医进行鉴定。 此外,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涉及到伤残鉴定等法医鉴定事项,既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也可以在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对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这体现了对鉴定结果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保障。 总之,做法医鉴定可以自己去,但在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情况下,具体的操作方式和要求是有所不同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