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中进行伤残鉴定,是确定事故受害人伤残程度的重要程序,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伤残鉴定的时机很关键。一般来说,要等治疗终结之后才能进行。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简单来讲,就是您的病情已经基本稳定,不会再有太大的变化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接下来是选择鉴定机构。您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种是自行委托,您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或者自己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挑选进行委托。另一种是申请法院委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指定鉴定机构。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建议选择在司法部门备案、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然后是准备鉴定所需的材料。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一是入院记录,它记录了您入院时的病情等情况;二是出院记录,包含了您在医院治疗后的恢复情况;三是出院小结,是对您住院期间治疗过程的总结;四是病历本,详细记录了您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五是疾病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出具,证明您所患的疾病;六是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这些影像资料可以直观地反映您身体的损伤情况;七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划分;八是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用于证明您的身份信息。 最后是鉴定的具体流程。您到选定的鉴定机构后,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让您填写伤残鉴定申请书,然后对您进行身体检查,查看您的受伤部位和恢复情况。之后,鉴定机构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和检查结果,依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比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来确定您的伤残等级。一般在一定的时间内,鉴定机构会出具伤残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就可以作为您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