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如何判定伤残的?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判定是确定受害人伤残程度和赔偿金额的重要环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判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判定机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这些机构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具备专业的鉴定能力和设备。你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推荐、法院指定或者自己查询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 其次是判定标准。目前,我国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采用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这个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它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例如,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会根据神经功能障碍的程度、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情况等进行分级评定;头面部损伤,会依据容貌毁损、视力、听力等受损状况来确定伤残等级。 然后是判定流程。一般在治疗终结后,伤者可以向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由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在鉴定时,伤者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如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诊断证明书、X线片、CT及诊断报告等。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会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查看损伤情况,并结合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最终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而伤残鉴定结果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所以,准确的伤残判定对于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