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我在和别人有债务往来时,听说可以有一些担保形式来保障债权。但我不太清楚具体都有哪些债的担保形式,想了解一下这些担保形式都是怎么回事,在实际中是怎么应用的,能给我带来怎样的保障。
展开 view-more
  • #债的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的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债务能够得到履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债的担保形式。 保证是一种常见的担保形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作为保证人。如果甲到期不能还钱,乙就可以要求丙还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抵押也是重要的担保方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甲向银行贷款,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要是甲还不上贷款,银行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置房子来收回贷款。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与抵押有所不同。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甲向乙借款,把自己的珠宝交给乙作为质押。如果甲到期不还钱,乙就可以处置这些珠宝。《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同样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甲将汽车交给乙修理,修理完成后甲不支付修理费,乙就可以留置该汽车。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定金也是一种担保手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比如,甲和乙签订合同,甲向乙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如果甲违约,定金就不能要回;如果乙违约,就要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总之,这些债的担保形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形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