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计税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应交计税金额,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你需要用来计算要交多少税的那个金额。它是计算税款的基础数据。下面来详细讲讲不同情况下它的计算公式。 在流转税方面,流转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常见的有增值税、消费税等。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应交计税金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这里的不含税销售额就是不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税率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有所不同,比如销售货物一般是13%,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是9%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应交计税金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 消费税的应交计税金额计算相对复杂些。从价计征时,应交计税金额=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计征时,应交计税金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征时,应交计税金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销售额,不同的应税消费品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在所得税方面,所得税是对企业和个人的所得征收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应交计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各种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在税法中有明确列举;各项扣除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个人所得税中,综合所得的应交计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这里的年度收入额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的计算和扣除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详细规定。 财产税方面,以房产税为例,从价计征时,应交计税金额(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 - 扣除比例),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然后应纳税额=房产余值×税率(一般为1.2%);从租计征时,应交计税金额为租金收入,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一般为12%),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 总之,不同的税种,其应交计税金额的计算公式不同,要准确计算,就需要清楚了解对应的税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