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扣除金额该怎么计算?


在法律层面,允许扣除金额的计算会因不同的场景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下面为你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就意味着,如果您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那么每个月就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也有相应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则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比如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例如,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总之,允许扣除金额的计算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