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福利费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处理财务税务时,对员工福利费这块有点疑惑。想知道这部分费用能不能在税前扣除,要是能扣除的话,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扣除比例这些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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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福利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员工福利费。员工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比如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里所说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不超过这个工资、薪金总额14%的范围内,将员工福利费在税前进行扣除。例如,某企业一年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是10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可以税前扣除的员工福利费上限就是100×14% = 14万元。如果该企业实际发生的员工福利费是12万元,那么这12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但如果实际发生的员工福利费是15万元,那么只能扣除14万元,超出的1万元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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