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主动投案会在几年以上量刑?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诈骗罪本身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说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有具体的划分标准,一般来说,涉嫌三千元以上一般即可定罪,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然后,再来说说主动投案这个情况。《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诈骗后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就符合自首的条件,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就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比如,原本诈骗数额较大,正常是要在三年以下量刑,要是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可能就会在三年以下的基础上从轻,甚至有可能争取到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本来是要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自首后也会在这个区间内从轻量刑。但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即便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还是会面临比较重的刑罚,只是相对没有自首情节而言,会轻一些,比如本来可能判无期徒刑,有自首情节也许就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诈骗主动投案具体在几年以上量刑,要综合看诈骗的数额、情节等具体情况。 另外,即使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典型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也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还可以减轻处罚。而且如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还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