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被拆迁该如何处理?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责任应怎样写?


首先来说抵押房屋被拆迁的情况。抵押房屋就是把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房子。当抵押房屋被拆迁时,抵押人有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这是《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的。比如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了,房子要拆迁,你就得赶紧书面通知银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对拆迁的赔偿金有优先受偿权。 另外,抵押双方还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要是以产权调换方式获得拆迁补偿,原房产上的抵押权效力不及于补偿房产,若想对补偿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得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如果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或给抵押权人造成扩大损失的,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再讲讲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写土地流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时,要明确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比如一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对于每种违约情形,要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像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要合理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还有赔偿损失,要明确损失的计算方式等。比如约定如果流转方未按时交付土地,要按照每天多少钱支付违约金给受让方。通过明确这些内容,就能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相关概念: 抵押房屋: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房屋。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物上代位权:是指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