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我在福建,最近正在办离婚。我很担心离婚后我和孩子的关系,还有孩子他爸和孩子的关系会受到影响。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讲,在福建离婚后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到底会有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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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亲子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福建,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从抚养权的角度来看,离婚后会确定子女由父或者母一方直接抚养。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与子女的关系切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着与子女共同生活,照顾子女日常生活、教育等主要责任。而另一方也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抚养义务方面,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父母离婚,这种法定义务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子女的继承权来说,离婚后,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同样,父母也对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总之,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在身份上依然存在,并且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也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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