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必纠新规定全文是怎样的?


错案必纠是我国司法活动中一项重要的原则,它旨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并没有专门以“错案必纠”命名的单一法规,但相关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和司法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为错案纠正提供了根本性的保障,强调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有错必改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文件也强调了错案纠正的要求和机制。要求各级法院建立健全错案发现、申诉、复查、再审等工作机制,确保错案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同时,对于造成错案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