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政府指导价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根据《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在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1000 - 8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 - 8000元;一审审判阶段收费为每件2000 - 15000元。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在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 - 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上 - 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 - 6%;50万元以上 - 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3 - 5%;100万元以上 - 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2 - 4%;500万元以上 - 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1 - 3%;1000万元以上为1 - 2%。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工作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