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2008年于广东省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处理赔偿事宜。现在想要了解当年广东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知道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涉及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依据又是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了解广东省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对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这些损失可能包括人身伤害带来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财产损失等。


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对交通事故赔偿做出了规定。


对于广东省2008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其次是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该规定同样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再者是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内容。


另外,还有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有明确说明。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它们都有各自明确的计算方式和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广东省的具体赔偿标准数值会根据当时的统计数据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具体标准来进行计算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赔偿纠纷。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肇事逃逸后不赔偿,那该怎么办呢?

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了,现在找到人了却拒绝赔偿。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途径可以让对方赔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整个流程又该怎么走呢?

劳务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

我跟劳务公司签了合同,现在遇到一些问题可能涉及到赔偿,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情况。比如公司无故辞退我有没有赔偿,工作中受伤了又该怎么算赔偿,想了解下劳务合同赔偿的具体规定和相关细节。

醉驾一次最多判多久,二次醉驾一般判多久?

我之前有过一次醉驾经历,现在又不小心醉驾被查了。我想知道第一次醉驾最多会被判多久,我这第二次醉驾一般会判多久啊,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清楚。

申请商标是否还能申请成功呢?

我打算申请一个商标,但是听说现在申请商标很难成功。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情况,也不知道自己申请的商标能不能通过。想了解下现在申请商标成功的可能性大不大,有哪些因素会影响申请结果。

法律顾问年度考核是判定为不合格还是不称职呢?

我是一名法律顾问,最近面临年度考核。我不太清楚考核结果的判定标准,是用不合格来界定,还是用不称职来界定呀?想了解下这两者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区分,各自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在建设银行办理社保卡没有上传照片会怎样?

我去建设银行办理社保卡,当时没上传照片,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没上传照片对社保卡办理有没有影响,会不会办不下来,要是有影响的话,我该怎么补救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房主过世后房子继承过户有期限吗?

我家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子继承过户有没有时间限制啊?要是一直拖着不过户会有啥问题不?我对这方面不太懂,想了解清楚避免之后出麻烦。

社保三年没交是否可以补交?

我之前因为换工作等原因,社保断交了三年。现在我想接着交社保,不知道这断交的三年能不能补交。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政策,也不知道补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希望能了解一下。

母亲是集体户口孩子能否落户?

我老婆是集体户口,现在我们有了孩子,想给孩子上户口,不知道母亲是集体户口的情况下,孩子能不能落户,具体该怎么操作,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最高检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提到最高检核准追诉,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在什么情况下会启动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含义和相关情况。

单位代办退休后怎么知道是否办理好了?

我退休手续是单位帮忙代办的,这都过去一段时间了,我心里一直没底,也不知道到底办好了没有。我也不太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确认,就怕中间出啥差错影响我领养老金。想问问大家,有什么办法能知道单位代办的退休是否办好了?

高档化妆品用于广告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我公司有一批高档化妆品,打算用于广告宣传。不知道这种情况在税法上要不要缴纳消费税,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交呢?

半年有期徒刑是否有缓刑?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半年有期徒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这种半年的有期徒刑有没有可能适用缓刑啊?我挺希望能缓一缓执行的,也想在外面好好表现,所以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企查查信息与登记证信息不相符怎么办?

我在查看公司信息时,发现企查查上显示的公司信息和公司登记证上的内容不一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正常吗,会不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年代退休接班人员还有退休金吗?

我爸妈是以前那种退休后子女接班的情况,当时他们退下来把岗位给了我。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有点担心他们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就想问问像他们这种退休接班的,还能不能有退休金呢?

战争打起来社保还有用吗?

我有点担心如果爆发战争,我现在交的社保会不会就没用了。我一直都按时缴纳社保,就怕到时候因为战争让我之前的缴纳都白费了。想了解下在战争情况下,社保到底还有没有效力,会不会影响我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医院住院病历档案保存多长时间?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住院治疗,现在想查看当时的病历档案,但是不知道医院会保存多久。我担心时间太久医院就不保留了,所以想了解下国家对于医院住院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长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确定能不能查到自己的病历了。

未履行合同合同会生效吗?

我和别人签了份合同,但是我这边还没开始履行合同里的义务。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没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还算不算生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未履行合同的话,合同到底会不会生效呢?

校园借贷纠纷诉讼具体是怎样的?

我孩子在校园里参与了借贷,现在和对方产生了纠纷。我想知道如果要通过诉讼解决,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详细讲讲。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要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重要决策,我不太清楚股东大会决议方面的规定。比如决议的形成条件是怎样的,对不同事项的决议有没有不同要求,决议的效力又是如何认定的。希望能了解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