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东省对生产销售假洋酒如何量刑?

我在广东这边做酒类生意,最近市场上生产销售假洋酒的情况挺多。我想了解下,如果有人在广东生产销售假洋酒,法律上会怎么量刑呢?我怕自己不小心踩雷,也想知道那些造假的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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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酒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广东省,生产销售假洋酒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多个法律罪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量刑情况。 首先,可能会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其次,如果假洋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还可能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若假洋酒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品牌酒,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销售假洋酒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适用的罪名和量刑幅度。同时,广东省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会遵循上述国家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司法政策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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