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东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广东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下广东这边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比如赔偿项目有哪些,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金额大概是多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等等,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广东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广东,工伤赔偿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同时广东省也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细化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对于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与工伤等级密切相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广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五级至十级伤残为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总之,广东的工伤赔偿标准是较为细致和明确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