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在广州,如果夫妻离婚时有两个孩子,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从生理和心理需求上看,母亲能给予更适宜的成长环境,这符合婴幼儿健康成长的需要。相关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若两个孩子都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比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经济状况较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照顾能力,平时照顾孩子较多、更有耐心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的一方会更有优势;精神状态,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还有是否有不良记录,像有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一方,会被认为不适合抚养孩子。此外,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等,在判决时也会优先考虑。 当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谁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选择。 如果父母一方存在明显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曾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家庭成员、存在严重吸毒恶习等,法院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无上述问题的一方。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可准许。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做出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等各方面最有利的决定 。 轮流抚养:是指离婚后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交替抚养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