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旧伤复发鉴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在广州,工伤旧伤复发鉴定申请流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旧伤复发的概念。工伤旧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 接着是申请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提出工伤旧伤复发确认申请。也就是说,您自己、您所在的单位或者您的家人都有资格去申请这个鉴定。 申请时需要准备一些材料。主要包括《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这个表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证明您之前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它记录了您之前工伤的鉴定情况;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能反映您目前旧伤复发的病情。 申请流程如下:第一步,向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您可以选择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提交。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第三步,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第四步,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旧伤复发确认结论。一般情况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依据的法律条文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虽然工伤旧伤复发鉴定与复查鉴定有所不同,但都是对工伤人员伤情变化的一种鉴定程序。而《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则对广州本地的工伤鉴定流程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总之,了解这些流程和规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