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具有什么法律责任?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其次是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就可以向债务人要回这笔钱。 在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谨慎做出决定。因为一旦签订了保证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