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撞人赔偿是怎样的?


在贵州撞人后,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标准的。 首先,赔偿范围涵盖多个方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来说,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比如撞人后伤者去医院治疗,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是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如伤者是上班族,因伤请假耽误工作,这段时间损失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护理费是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若伤者需要专人照顾,雇护工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 交通费是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像伤者及其家属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打车费、公交费等。 住宿费是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比如伤者外地就医需要住宿产生的费用。 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伤者受伤严重,医生建议加强营养,这笔费用就是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直接财产损失费是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比如撞车后车辆的维修费用等。 精神损害费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要结合贵州当地居民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医疗费用以及物价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 相关概念: 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一个系数,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系数不同,用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处理该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