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盗窃罪多少钱会立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东西拿走据为己有,而且拿的东西价值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多次去拿别人东西,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等情况有所不同。在贵州,根据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贵州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及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 这个标准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贵州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地区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 不过,除了数额标准外,如果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即使盗窃的财物价值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也会以盗窃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些特殊情形体现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所以法律对其进行了特别规定。 总之,在贵州判断盗窃罪是否立案,不仅要看盗窃金额是否达到标准,还要考虑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如果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