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效加班约定的效力问题有哪些?

我和公司签了加班约定,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个约定到底有没有效。也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有效加班约定的效力问题具体是怎样的,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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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约定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有效加班约定的效力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加班约定是什么。加班约定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加班事宜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来说,这种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制定的加班约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加班约定违反了法律,那么它就是无效的。比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加班约定中要求劳动者每天加班超过三小时,或者每月加班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样的约定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其次,加班约定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这就好比两个人谈生意,要双方都同意才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加班约定中,如果用人单位以威胁、强迫等手段让劳动者签订加班协议,那么这个约定就是可撤销的。比如,用人单位说不签加班协议就辞退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不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协议。 再者,关于加班报酬的约定也是有效加班约定的重要内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加班约定中没有明确加班报酬,或者约定的报酬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该约定可能部分无效。例如,约定休息日加班只支付正常工资,而没有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足额的加班报酬。 另外,有效加班约定还需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虽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安排加班,但不能无限制地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如果加班约定使得劳动者长期得不到合理的休息,损害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这样的约定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为休息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 总之,有效加班约定的效力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签订和履行加班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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