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通事故致人伤亡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意外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这是基本的责任和义务。然后迅速查看伤者情况,若伤者受伤严重,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争取让伤者尽快得到专业的医疗救治。同时,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信息。为避免后续发生二次事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摆放警告标志。如果伤者因事故被困在车内等情况,需要移动伤者时,要尽量做好标记,以便后续事故调查。 接下来是配合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展开调查。当事人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涉及到对车辆、现场痕迹等进行勘查,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 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较为严重,涉及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