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丈夫向公婆补写的借条该如何处理?
我和丈夫正在办离婚,最近突然发现他给公婆补写了一张借条。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也不确定这借条是不是真的。我担心他是为了在离婚时让我多分担债务,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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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这张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债权债务的书面凭证,但不是所有借条都必然被法院认可。 从法律上来说,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这张借条是丈夫单方面补写,你之前并不知情,且借款也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么这很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这笔钱若用于丈夫个人的投资且你未从中受益,或者用于他个人的消费等,就不能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 若对方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债权人(公婆)要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他们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若你对借条的真实性存疑,也可以通过一些方式进行抗辩。例如,查看借条的书写时间、款项的交付方式等。如果借条是近期补写,而款项交付时间久远,且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就可能受到质疑。同时,还可以结合家庭的经济状况、消费情况等综合判断借款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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