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被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了解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的责任能力是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意味着,如果伤害你的精神病患者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伤害,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他的家属或监护人有责任对其进行看管和医疗。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伤害他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伤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即便精神病患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其监护人也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在处理这类事件时,一旦受到伤害,要第一时间报警。警察会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事件情况和精神病人的状态。同时,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对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有疑问,警方会安排进行司法鉴定。最后,如果与对方监护人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