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案件是怎样处理的?


在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案件中,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赔偿责任”则是指根据责任划分,事故责任人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主要责任方可能承担70% - 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 - 30%的赔偿责任。例如,双方损失总计10万元,若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他需要赔偿7万元;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责任,需赔偿3万元。 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承担80% - 9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30% - 40%的赔偿责任。 在处理赔偿案件时,通常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交强险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如果事故车辆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可以由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整个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