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损害会怎样处理?
我开车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不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不用管了,还是需要去做些什么,比如向交警报备之类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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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但未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上有相应的处理方式和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交通事故”这个概念,它指的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虽然此次事故未造成损害,但依然属于交通事故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说,如果这起未造成损害的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那么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并且快速撤离现场,避免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 若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存在争议,或者不能确定是否真的没有造成潜在损害,就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认定,确定双方的责任。这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此外,即使当时看起来未造成损害,但在事后发现有潜在的损失,比如车辆的某些部件在事故中受到了隐性损伤,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造成明显损害,都要保持谨慎和负责的态度,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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