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营性破产职工如何处理财产损失?

我们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了,我作为职工遭受了财产损失,比如被拖欠工资、押金没退等。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这些财产损失,是找破产管理人,还是走法律程序?具体该怎么做心里没底,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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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职工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职工面临财产损失时,有一系列的法律途径和规定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财产清偿顺序这一重要概念。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指的是在企业破产后,其剩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次序进行分配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意味着,职工的工资、社保等权益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职工在遇到企业经营性破产导致自身财产损失时,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及时申报债权。职工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财产损失情况,比如被拖欠的工资、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等。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如果对破产管理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自己的债权进行确认和保护。在诉讼过程中,职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职工还可以寻求工会等组织的帮助。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可以为职工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协助职工与企业和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和协商。总之,职工在企业经营性破产时,要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财产损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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