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房内赠与物被换该如何处理?
我买了套二手房,卖家当时说房内一些物品是赠与我的。可交房时我发现,那些赠与物被换成了别的东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有什么办法能让卖家按约定给我那些赠与物?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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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出现房内赠与物被换的情况,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二手房交易里,卖家承诺赠与房内物品,买家也接受了,这就形成了一个赠与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接下来,看赠与物被换是否构成违约。如果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明确表示某些物品是赠与给买家的,并且买家基于此达成了交易,那么卖家擅自更换赠与物的行为很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即提供原本约定的赠与物。
然后,关于证据方面。买家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卖家承诺赠与特定物品的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中关于赠与物品的条款、双方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赠与的约定,以及约定的具体内容。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
如果卖家拒绝按约定提供赠与物,买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先心平气和地与卖家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卖家按照约定履行。若协商不成,买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买家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对于赠与物的价值评估也很重要。如果赠与物已经被更换,买家可以要求对原本赠与物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买家可以要求卖家以赔偿损失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总之,二手房交易中房内赠与物被换,买家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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