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投完的实收资本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有股东的实收资本没投完,现在公司运营到了一个阶段,我不知道这种没投完的实收资本该怎么处理,是可以延期缴纳,还是有其他办法,很担心处理不当会引发法律问题,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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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实际投入到公司的资金。当出现实收资本没投完的情况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从公司章程的角度来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它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重要事项。如果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完成出资,就构成了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未完成出资的股东需要补足出资,并且可能要对其他守约股东进行赔偿。 在公司经营和债务承担方面,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对外有债务无法清偿,未完成出资的股东可能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有股东未完成实收资本的投入,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等方式,要求股东限期缴纳出资。如果股东仍然不缴纳,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对该股东的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限制,例如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极端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不过,解除股东资格这种方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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