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对于哈尔滨的交通事故认定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在认定依据方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从认定标准来看,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认定流程上,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对事故现场的拍照、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等。之后会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还会根据需要对车辆、尸体等进行检验、鉴定。最后,交警部门会根据上述工作的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总之,哈尔滨的交通事故认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公正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