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公司有一些无形资产,不知道该按照什么年限来进行摊销。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对于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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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规定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体现。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形资产摊销的概念。简单来说,无形资产摊销就是把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期间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就好比把购买一项无形资产的花费,均匀地算到它能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每一年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定,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摊销年限不能比10年短。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例如,企业通过投资获得一项无形资产,相关合同明确约定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8年,那么就可以按照8年进行摊销。 此外,对于一些软件等无形资产,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适当缩短摊销年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总之,企业在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时,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自身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确保摊销年限的确定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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