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实缴的规定改了吗?
我准备开个公司,之前听说公司法对注册资金实缴有规定。但最近听朋友说好像有变化,我不太确定。我就想知道现在公司法在注册资金实缴这块到底有没有改动,改动后是怎样规定的,这对我开公司影响挺大的,希望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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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实缴的规定确实有改变。在理解这一改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注册资金实缴制。实缴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额,将资金一次性或分期足额缴纳到公司账户。比如,张三和李四打算成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如果是实缴制,他们就需要把这100万打到公司账户。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是指股东只需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就实际缴纳全部出资。比如,还是张三和李四成立那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他们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张三在公司成立后1年内缴纳50万,李四在2年内缴纳50万。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认缴制,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银行、证券、保险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可能会有实缴和最低限额的要求。
这种改变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创业者不需要一下子拿出大量资金来注册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逐步缴纳出资,减轻了资金压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未按时足额出资,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时,未出资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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