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是如何规定的?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听说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实缴有新规定。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想知道新规定下注册资本实缴的要求、时间限制这些方面的情况,要是不按规定实缴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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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在注册资本实缴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资本实缴的概念。注册资本实缴是指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向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股东要真金白银地把承诺的资金投入到公司中。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明确了实缴的时间限制,公司股东需要在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完成出资缴纳。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也就是说,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要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完成实缴。
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实缴出资,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此外,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 偿责任。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公司资本的充实和稳定,保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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