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注册资金实缴有什么规定?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听说新公司法对注册资金实缴有新规定。我不太清 楚具体是怎样的,比如实缴的时间有没有变化,是不是必须按照规定的金额一次性缴清,想了解一下这些方面的详细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金实缴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注册资金实缴。简单来说,注册资金实缴就是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向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这和认缴制不同,认缴制只是股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而实缴则是真正把钱交到公司手里。
新《公司法》对实缴期限进行了调整。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意味着,股东们需要在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内,把承诺的出资额实际缴纳到位。
对于实缴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如果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实缴出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保障了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