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诈骗罪犯罪数额起点、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河北省保定市,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起点、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地方司法实践来确定。 首先是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河北省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了本地区的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七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这个标准,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接着说说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河北省,诈骗数额七千元以上不满七万元的,一般认定为“数额较大”;诈骗数额七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诈骗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量刑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是否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这些都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也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所以,具体的量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