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而制定的办法。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该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 差旅费,简单来说,就是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在城市间交通费方面,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比如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等;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等;其余人员则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等。如果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办法中对于不同级别人员出行标准的明确划分。 住宿费方面,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办法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了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伙食补助费是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河南省的标准通常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这是为了补贴工作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饮食开销。 市内交通费同样是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这用于补贴工作人员在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用。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办法还规定了报销的流程和要求,出差人员应提供相关的发票等凭证,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才能报销。同时,对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之,《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旨在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费用支出,避免浪费和不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