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肇事逃逸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撞死人肇事逃逸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不用一直待在看守所,可以在外面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撞死人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撞死人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例如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如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等,那么就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的逃逸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例如逃逸后又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等,那么司法机关通常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总之,撞死人肇事逃逸后能否取保候审并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表现,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