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和解后交警大队还会进行处罚吗
我开车时不小心刮到别人车了,当时害怕就直接走了。后来觉得不妥,又找到对方,和对方达成了和解,给了赔偿。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下交警大队还会处罚我吗?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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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和解后交警大队依然可能会进行处罚。 首先,肇事逃逸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指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扣12分 。这意味着,即便肇事双方达成和解,只要逃逸行为被认定,行政方面的处罚如罚款、扣分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较为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那处罚就更严厉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处罚并不会因为双方和解而消除。 所以,肇事逃逸和解后,交警大队还是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对逃逸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以此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共秩序。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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