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别人的房子,鉴定费用究竟由谁来出呢?
最近碰到这样一个事儿,车不小心撞到了别人家的房子,现在需要做鉴定来确定损失情况,但不知道这鉴定费用该谁掏。想了解下在不同情况下,比如责任明确或不明确时,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分别是谁,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来支撑。
展开


撞到别人的房子,鉴定费用的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该鉴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进行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其次,若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鉴定,比如房子主人为了明确自身房屋受损情况而自行找鉴定机构进行评估,这种情况下费用一般由委托鉴定的当事人先行垫付。如果经过调查判断,责任明确是某一方的,比如是撞房子一方全责,那么这部分鉴定费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即撞房子的一方要支付房子主人先行垫付的鉴定费用。若责任难以确定,通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比例,由各方按照相应比例来分担鉴定费。例如一方承担60%的责任,另一方承担40%的责任,那么鉴定费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摊。法律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像鉴定等事项所产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会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让当事人直接支付给相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会代收代付。 另外,从保险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如果因为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跟别人打官司或者仲裁,那么除了合同里特别注明的以外,所有的仲裁费、诉讼费还有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都应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所以如果此次撞房事件涉及保险理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鉴定费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