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皮外伤没住院赔2000元多吗?
前几天开车不小心撞了个人,对方就是皮外伤,也没住院。但对方要求赔偿2000元,我不太清楚这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撞人导致皮外伤没住院赔2000元算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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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撞人致皮外伤没住院赔偿2000元是否过多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看看赔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伤者没有住院,但只要是与此次伤害相关的合理费用,侵权人都有赔偿的责任。 对于皮外伤的赔偿项目,主要涉及到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医疗费方面,就是伤者去医院治疗皮外伤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如果这些费用加起来不高,比如只有几百元,那么赔偿金额中这部分的占比就相对较小。 误工费则是根据伤者因受伤而耽误工作所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这需要伤者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因伤误工的时间证明等。如果伤者只是受了皮外伤,不影响正常工作,那么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 综合来看,如果伤者的医疗费较低,且不涉及误工费等其他赔偿项目,赔偿2000元可能是比较多的。但如果伤者在受伤后,因为处理伤口、往返医院等产生了一定的交通费用,或者虽然能正常工作,但皮外伤对其工作效率有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收入减少等情况,那么2000元的赔偿也可能是合理的。因此,要判断2000元赔偿是否过多,需要结合具体的花费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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