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在购房过程中,了解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陷阱至关重要,这能有效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购房陷阱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虚假宣传陷阱。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常常会进行夸大或虚假的宣传。比如,宣传中承诺小区会配备豪华的配套设施,如大型游泳池、高端健身房等,但实际交房时却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依据该法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是合同陷阱。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如霸王条款,限制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合同中规定购房者在交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只能接受开发商的维修方案,不能要求退房或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如果购房者遇到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再者是产权陷阱。部分房屋可能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比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但是,如果开发商在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抵押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被查封的房屋,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另外,面积误差陷阱也较为常见。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是质量陷阱。房屋质量问题是购房者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和合同,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