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该怎么维权?


当购房者发现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这涉及到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问题,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维权的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购房合同中对房屋面积差异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比如约定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一定比例内(如3%)的处理办法,那么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在这个误差范围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实际面积和合同单价来结算房款。例如,合同约定房屋面积100平,单价每平1万元,实际面积98平,那么购房者就按照98平乘以1万元的价格支付房款。 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比如,合同约定面积100平,实际面积95平,面积误差比为5%。那么3%以内(即3平)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购房者,超过3%部分(即2平)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购房者。 购房者在维权时,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等方式来解决。如果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